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⒙2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⒙3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原件、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投标视为无效:⒙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⒙3.2商务标无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商务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⒙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⒙3.5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原件、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⒙3.6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名称不符和与本人不符的; ⒙3.7项目经理资质*级以下(不含*级的);⒙3.8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⒙3.9未按第12.1、12.3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⒙3.10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⒙4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 七、评 标